王润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政府性担保机构发展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建立资本金持续补充机制”、“支持多家政府性担保机构发展”、“构建业务补贴和奖励机制”、“建立合理的风险补偿机制”、“加强政银担合作,开展批量化担保业务”、“为担保机构追偿提供政府援助”等建议具有较强的指导借鉴意义。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发展,通过设立融资担保基金、实施财政奖补政策、有效开展绩效评价等措施,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做大做强,为缓解担保行业风险大、赢利弱创造了基础条件。
一、增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
2018年底,根据《市科委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科技型企业政策性担保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科金〔2016〕111号),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向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中心等3家政府性融资担保注资2.4亿元,增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与银行合作能力,更好地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2019年9月,市财政局会同市工信局、市金融局印发《天津市融资担保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津财金〔2019〕119号),明确市融资担保发展基金对治理结构完善、有效管控风险,且小微企业和“三农”担保金额、担保费率符合条件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给予增资。目前,市财政局正在结合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业务拓展、担保代偿等情况,测算增资规模并适时启动增资事宜。同时,市财政局积极会同有关部门争取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对我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股权投资支持,积极引入外部资金扩大我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
二、建立健全我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
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持小微和“三农”发展,收费低、风险高。为了加大扶持力度,市财政局正在会同市工信局研究,通过再担保业务合作和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补充资本金等方式,搭建以天津市融资担保发展基金为平台、以天津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中心为龙头、以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体系成员的我市多层次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扩大再担保政策效果,服务我市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
三、实施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降费奖补
2019年底,市财政局会同市工信局印发《天津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暂行实施办法》(津财建一〔2019〕45号),鼓励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力度,对单户贷款1000万元及以下,且综合担保费率不超过2%的上一年度新增担保业务和担保业务总额增量部分,分别给予不超过年度新增担保额0.5%的补贴、不超过年度担保增加额1%的奖励。每年评选部分优秀融资担保机构给予适当资金奖励。2018年至2020年,财政部门累计拨付奖补993.15万元,其中2018年235万元、2019年263.72万元、2020年494.43万元。
四、发挥市融资担保基金再担保作用
2019年底,我市设立规模50亿元的市融资担保发展基金,首期出资8亿元,主要通过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市区两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业务合作,构建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市融资担保发展基金、市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和银行“2:2:4:2”分担风险机制,为贷款信用记录和有效抵质押品不足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提供再担保,发挥 “增信、分险”作用,引导更多的金融资源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市融资担保发展基金与国家担保基金签订《银担“总对总”批量再担保合同》,获得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追加授信50亿元,完成全国首笔银担“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助推全国首个银担“总对总”批量担保线上产品落地。截至2020年底,市融资担保发展基金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20家商业银行、3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业务合作,开展再担保1450笔,再担保户数1274家,再担保规模20.4亿元,有效支持了我市小微企业融资发展。
五、推进我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近年来,市市场监管委不断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公示、信用风险分类和跨部门联合奖惩等信用监管制度,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为依托,探索推动信用监管体制机制创新,开发建设了“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津市市场主体联合监管系统”等工作平台,为各行政机关归集、公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提供了工作平台。市市场监管委以市诚信建设领导小组名义印发了《关于推进联合奖惩自动化对接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拓展我市实现自动联合奖惩的领域范围,已形成覆盖市诚信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联合奖惩工作机制。截至2020年底,天津市市场主体联合监管系统共为43个行政机关开通工作用户4899个,33个行政机关通过天津市市场主体联合监管系统查询信用信息95257次,市市场监管委等20个行政机关报送联合奖惩工作案例126373件,涉及22个行业、领域。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委将依法依规对担保公司进行企业法人登记,并且在市诚信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本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联合监管系统和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建设。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融资担保行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结合您的意见建议完善我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更好地服务我市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希望您多提宝贵意见,一如既往的给予财政工作更多的指导和帮助。
2021年4月27日
工作人员:吴冠东 联系电话:23303740-2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