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春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我市政府性担保公司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出“尽快制定符合我市实情且操作性强的扶持政府性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大力发展国有政策性担保公司,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放大作用”具有较强的指导借鉴意义。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发展,通过设立融资担保基金、实施财政奖补政策、有效开展绩效评价等措施,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做大做强,为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创造了基础条件。
一、发挥市融资担保基金再担保作用
2019年底,我市设立规模50亿元的市融资担保发展基金,首期出资8亿元,主要通过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市区两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业务合作,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业务提供再担保,发挥 “增信、分险”作用,引导更多的金融资源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截至2020年底,市融资担保发展基金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20家商业银行、3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业务合作,开展再担保1450笔,再担保户数1274家,再担保规模20.4亿元,有效支持了我市小微企业融资发展。
二、大力扶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
2018年底,根据《市科委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科技型企业政策性担保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科金〔2016〕111号),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向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中心等3家政府性融资担保注资2.4亿元,增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与银行合作能力,更好地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2019年9月,市财政局会同市工信局、市金融局印发《天津市融资担保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津财金〔2019〕119号),明确市融资担保发展基金对治理结构完善、有效管控风险,且小微企业和“三农”担保金额、担保费率符合条件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给予增资。目前,市财政局正在结合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业务拓展、担保代偿等情况,测算增资规模并适时启动增资事宜。同时,市财政局积极会同有关部门争取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对我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股权投资支持,积极引入外部资金扩大我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
三、实施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降费奖补
2019年底,市财政局会同市工信局印发《天津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暂行实施办法》(津财建一〔2019〕45号),鼓励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力度,对单户贷款1000万元及以下,且综合担保费率不超过2%的上一年度新增担保业务和担保业务总额增量部分,分别给予不超过年度新增担保额0.5%的补贴、不超过年度担保增加额1%的奖励。每年评选部分优秀融资担保机构给予适当资金奖励。2018年至2020年,财政部门累计拨付奖补993.15万元,其中2018年235万元、2019年263.72万元、2020年494.43万元。
四、做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绩效评价
2020年8月,根据《太阳城娱乐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绩效评价指引的通知》(津财金〔2020〕31号),自2021年起,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绩效评价,强化正向激励,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聚焦支小支农、积极服务小微企业、“三农”和创业创新,重点考核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新增担保业务规模、支小支农担保业务规模及占比、放大倍数、担保费率等指标,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获得资本金补充、补贴和奖励等政策支持的重要依据。2021年2月,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填报2021年度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绩效目标的通知》(津财金〔2021〕5号),组织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绩效评价目标值填报工作。下一步,市财政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下达绩效评价目标值,做好2021年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绩效评价工作。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2021年4月27日
工作人员:吴冠东 联系电话:23303740-2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