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树兰、孟新、索玉华、葛强发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开展政府采购订单融资的建议,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工作开展情况
我市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市财政局会同市金融局在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相关政策的同时,积极发挥职能作用,运用政府采购手段,研究探索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新途径、新方法,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为中小微企业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一是配合金融机构推出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服务。自2012年起,市财政局会同市金融局配合民生银行、招商银行等金融机构推出了专门面向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免担保、纯信用贷款服务,当年就有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到了该项政策。后续相继又有渤海、光大、金城等银行也推出了此类贷款服务。仅金城银行一家,截至2018年末,通过政府采购订单融资业务,为116家企业发放贷款9262.11万元,帮助中小微企业缓解资金压力,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二是为金融机构开展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提供信息支撑。近年来,市财政局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要求其在签署政府采购合同时注明收款账号等融资信息,督促其依法及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政府采购合同,确保政府采购合同信息真实、公开、有效。同时,市财政局还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完善“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合同公告的搜索功能,通过多种关键字的检索查询,方便各金融机构在开展融资服务时,及时准确核对合同信息,确认合同真实性。
三是提高政府采购合同授予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比重,与融资服务衔接,发挥政策叠加效应。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津党发〔2018〕39号)中关于“政府采购定向支持”相关要求,市财政局印发了《太阳城娱乐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定向支持中小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9〕1号),分别从预留份额、价格扣除、信息公告以及保障措施等方面,进一步细化政府采购定向支持措施执行的方式方法,明确有关工作要求,强化主管预算单位责任,有效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提高中小微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政府采购中标比例,配合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服务,提高企业资金运转效率,促进民营企业更好更快地发展壮大,为其发展注入源头活水。
二、下一步工作目标
结合您们提出的宝贵意见,借鉴兄弟省市先进经验和做法,市财政局将会同市金融局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提升我市政府采购订单融资工作水平。一是不断加大对以上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将落实情况纳入年度专项检查范围,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依法责令整改,切实提高政策落实的主动性和实效性;二是进一步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设置待办提醒等功能,提醒采购人依法及时公开政府采购合同,通过规范合同公告项数据格式,确保政府采购合同信息真实、公开、有效,保证金融机构可以方便、准确查询并确认合同信息;三是为拟开展此项业务的金融机构提供政府采购业务咨询服务,以方便其制定政府采购订单融资具体方案并推出融资产品,为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融资提供更多选择,形成金融机构之间的市场化良性竞争机制,降低贷款利息成本;四是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以多种渠道和方式,提升社会各界对此项政策的认知和认可程度,切实缓解中小微民营企业资金压力。通过以上措施,将促使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获得更多的融资便利,激发实体经济活力,促进金融机构更好地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不断提高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效果,实现多方共赢。
感谢您们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