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教指〔2021〕141号
财政局、教育局: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21〕248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直达资金备案审核的意见》(财办教〔2021〕83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提前下达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直达资金预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提前下达你区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直达资金预算的额度、科目、项目等详见附件。
二、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列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各区在向下下达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转移支付时,应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及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并接受财政部天津监管局监督。
三、请各区财政部门要加大区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根据我市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明确的各项资金分担比例,严格落实各区应负担的财政资金。各级财政部门对应安排的地方资金一并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反映,对于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财政直达资金又包含其他资金的,要在预算指标文件中按资金来源分别列示,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分别登录。
四、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区应按照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注重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2022年提前告知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明细表(中央专款)
太阳城娱乐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12月22日
(联系人:太阳城娱乐 孟大伟
联系电话:022-23303756;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杨 萌
联系电话:022-83215132)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