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基指〔2021〕17号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根据《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综〔2021〕11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申请拨付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资金的函》(津住建保函〔2021〕114号),现拨付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9790万元,专项用于公租房项目财政补助。上述资金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210106,公共租赁住房”,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601,资本性支出(一)”。请专款专用。
2021年5月18日
(联系人:王蛟、孟令卓;联系电话:23303740-2637、2633)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