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行政指〔2019〕5号
青海省财政厅:
根据《财政部关于对口支援青海省藏区资金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5〕150号)和我市对口支援工作部署,现拨付2019年天津市对口支援青海省资金11894万元。具体通知如下:
一、根据财预〔2015〕150号文件要求,我市2019年对口支援青海省资金应为9448万元。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对口支援工作,我市继续按8%的递增比例增加2019年援助资金756万元。两项合计10204万元,专项用于我市对口支援青海省藏区项目建设支出。
二、为支持黄南州脱贫攻坚特殊困难项目建设,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2019年至2020年,我市新增安排援助资金2000万元,其中2019年拨付1690万元,专项用于同仁县、尖扎县、泽库县基层卫生室建设,同仁县电子商务服务点改造提升,尖扎县德吉村设施农业建设和泽库县生态畜牧业规范化建设及技术人员培训等项目支出。
上述资金请在“21999其他支出”预算科目列支。
请接到款项后函告我局,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专款专用,抓紧推进项目实施。
2019年1月14日
(联系人:吕玥;联系电话:022-23205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