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财政出台支持渔业发展相关补助政策,计划投入财政资金1500余万元,以“先建后补”形式,助力渔业复工复产,丰富我市水产品市场供给。
具体哪些企业或个人可以获得补助呢?
一是支持稻渔综合种养。结合天津小站稻产业振兴规划,市财政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50%给予补助,每亩最高补助200元,支持新建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基地4万亩,鼓励农民合理利用稻田空间发展稻蟹、稻虾综合种养,切实达到“一水两用、一地双收、稳粮增产、稻渔双赢”的综合效果,促进农产品供应和农民增收。
二是支持工厂化养殖循环水设备维护。市财政支持养殖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海水工厂化养殖企业,提升改造循环水处理设施设备。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50%给予补助。每个项目最高补助50万元,控制在500万元。此举旨在促进海水工厂化养殖企业减少养殖尾水排放,拓展海水养殖绿色发展空间,全面实现环保达标和复工复产。
三是支持远洋渔业企业运回自捕的水产品。市财政对远洋渔业企业运回其自捕的水产品,按照生产量回运比例,给予每吨300元至500元的补助。每个企业最高补助200万元,积极鼓励我市远洋渔业健康发展,保护渤海湾渔业资源,丰富我市水产品市场种类,提升优质水产品供应量。(记者 岳付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