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财政局牢牢聚焦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中科教兴市人才强市行动,认真落实天开高教科创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全力推动设立天开高教科创园创业种子基金,积极指导海河产业基金管理公司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截至4月底,天开高教科创园创业种子基金首期资金1亿元落实到位,具备运营条件。
一是市财政局联合市科技局印发《天开高教科创园创业种子基金设立方案》,规定了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基金投向、基金内容、保障措施,重点明确了基金规模和资金来源。二是积极协调南开区、西青区、津南区确定出资主体,并召集相关单位,研究创业种子基金出资安排。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了“一次决策、分期出资”的意见,确保4月底前完成首期出资。三是指导海河产业基金管理公司起草《天开高教科创园创业种子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协调各出资方签署协议,并完成工商注册、开设账户、基金备案。
创业种子基金作为政策性引导基金,给予创业种子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投资支持,前端与高成长初创科技型企业专项投资相结合,后端与天使母基金、海河产业基金相衔接,形成覆盖科技型企业发展全生命周期的投资体系,有效引导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种子。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协同市科技局指导海河产业基金管理公司,充分发挥创业种子基金引导作用,进一步优化我市创新业态,营造优良的创业氛围,为我市产业链强链补链提供种子企业,推动全市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