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 请 人:徐宾 性别:x
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被申请人: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
法定代表人:梁宣健 职务:局长
住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连东道1060号
申请人徐宾不服被申请人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于2021年4月20日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依申请公开〔2021〕1号),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于2021年5月17日依法予以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向本机关提交了《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并说明了理由,本机关行政复议机构予以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行政复议终止。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