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建二〔2021〕11号
市商务局:
根据你局《关于商请拨付2021年商贸领域第三方安全服务项目等三个活动费用类项目费用的函》(津商财务函〔2021〕9号),现安排专项资金124.6万元,用于支持2021年商贸领域第三方安全服务等三个项目。
请你局加强对项目和资金的监督管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等相关程序,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分批次报送用款计划,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联系人:肖波;联系电话:23303740-2629)
2020年5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